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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又添4个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

企业和单位购置新能源公交车最高补贴45万

2014-03-1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宏建 海红 郭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我省2014年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补贴工作近日正式启动。各设区市(不含青岛市)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将获得每辆3万至4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其中,淄博、潍坊、临沂和聊城4个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购置新能源公交汽车的企业和单位,在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还可再获得每辆5万元的省财政补贴。
  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购置10米以上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省级财政将按40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8米-10米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3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2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20万元及以上天然气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3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省淄博、潍坊、临沂、聊城4市纳入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范围。根据国家批复的推广方案,到2015年底前,上述4市将更新公务车、环卫车、公交车等各型新能源车辆20010辆。其中,纯电动城市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2800辆。规划总投资90.79亿元。去年,我省青岛市成为首批入围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