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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首开网上新闻发布会,回应“8·16事件”诸多关切

督促光大履行“暂不减持”承诺

2013-08-2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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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利用其微博平台“上交所发布”举行新闻发布会,就“8·16事件”回答媒体提问、回应公众关切。这也是上交所首次举行网上新闻发布会。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通报了8月16日光大证券交易系统事故导致市场异常波动,以及上交所处置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并回答了多家媒体的提问。

  关切1:为何未采取临时停市措施?
  回应: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这一事件采取临时停市措施,现有的法律依据尚不充分。《证券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为维护证券交易正常秩序,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并报告证监会。根据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采取临时停市主要针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系统入侵等造成的无法正常开始交易、无法连续交易、交易结果出现严重错误、交易无法正常结束等情形。而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难以归为上述情形。一旦动用临时停市措施,可能面临依据不足、标准不明等质疑。
  与此同时,对“8·16事件”采取临时停市措施的市场必要性不突出。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异动时间较短,且市场传闻众多,原因待查,临时停市的事由和必要性一时难以判断。另一方面,当日系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如实施临时停市措施,对期货市场影响较大。

  关切2:为何当日异常交易未取消?
  回应: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上交所于当日收盘后发布“已达成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的公告,是综合考虑了现有法律规定、相关市场影响和操作风险等因素后审慎作出的决定。《证券法》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上交所现行业务规则参照法律规定和境外经验,对特定情况下取消交易作出了规定,但并不适用于此次光大的异常交易。
  而从海外主要市场“乌龙指”事件的处置情况来看,2005年我国台湾市场富邦证券事件、2005年日本市场瑞穗证券事件、2012年印度市场Emkay事件等,均以“交易有效、买者自负”的原则进行处置。

  关切3:是否存在“监管真空”?
  回应: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股指期货推出以来,上交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单位就建立了多项跨市场、跨现期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并通过建立盘中“绿色通道”机制以增强对盘中异常交易的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从这个角度而言,跨市场监管并非处于“真空”状态。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通过此次事件,市场对于加快推出“T+0”机制,增加纠错手段降低市场风险的共识越来越充分。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上交所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关切4:光大证券是否“暂不减持”?
  回应:8月19日开市前,光大证券承诺:在制定并公布处置方案前,不会减持因“8·16事件”购入的股票。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交易所对光大证券相关账户进行了重点监控,截至8月23日收盘,上述账户未有减持行为,包括卖出股票,或将股票申购成ETF份额并卖出等变相减持行为。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严密监控相关账户,督促光大证券自觉履行承诺。一旦发现其存在违背承诺的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据新华社上海8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