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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山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访山东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

2013-06-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中)在基层调研指导工作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明天将隆重开幕。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将代表五届主席团作工作报告,并提出未来五年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目标。新的发展目标令人鼓舞,美好的发展愿景催人奋进。会前,我们就今后五年省残联将如何推动山东残疾人事业实现新的发展目标,对仉兴玉理事长进行了专访。
  问: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残疾人作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共享者,理应实现自己的“中国梦”、“小康梦”,未来五年,我省残联将着力在哪几方面帮助残疾人“奔小康”?
  答:残疾人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共享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不可能是全面的小康、真正的小康;没有残疾人的幸福,也不可能真正实现美好的“中国梦”。未来五年,省残联将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启动全省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计划”的要求,团结带领残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共创共享小康生活,为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而努力奋斗。
  今后五年,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奋斗目标是“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即: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残疾人生活普遍达到小康水平,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省残联也将以全面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出彩。
  问:要实现上述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帮助残疾人增加收入是必要措施。工作是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质量和尊严的保障。今后五年,省残联将如何进一步扶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答:实现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目标,必须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增加收入,未来五年,省残联将继续实施就业创业行动。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落实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实施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措施。拓展就业渠道,提高公益岗位残疾人就业比例,加大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庇护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继续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新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力强、培训效果好的优秀基地,扶持残疾人发展自主创业项目,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完善就业形式多元化、服务功能人性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
  问: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不仅需要就业创业方面的帮扶,更需要在扶贫、生活保障和托养等方面得到更加全方位和多样化的保障与服务,未来五年,省残联将在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的需求上采取哪些新举措?
  答:努力实现残疾人“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康复有条件、居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的目标,就必须不断增加残疾人收入,减轻负担,努力为残疾人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和解决特殊困难的“服务网”。下一步,残联将进一步实施扶贫开发行动。落实《山东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使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发挥康复扶贫贷款作用,采取“公司+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等扶贫模式,推广“整村赶平均”、“一户一策滚动发展”等做法,鼓励引导残疾人发展庭院经济和家庭手工艺生产。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1名劳动力掌握1至2门实用增收技术,帮助4.8万户农村残疾人家庭自主创业,增加收入。继续实施“温馨安居工程”,帮助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实施生活保障行动,根据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研究制定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政策措施。在保证残疾人平等享有一般性社会保障待遇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优惠政策。积极探索重度残疾人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和标准的优惠措施。大力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逐步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研究制定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和财产保险等保护措施。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问:残疾人康复工作对帮助残疾人恢复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以后五年的时间,省残联将如何在残疾人康复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答: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行动对残疾人融入社会、正常工作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五年,省残联将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康复由项目救助向制度化转变,康复服务由粗放式向专业化转变,帮助1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全面实施残疾儿童筛查与康复训练补贴制度,实现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全覆盖。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政策,推动将更多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提高报销标准。组织供应45万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辅助器具。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范畴,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培训2500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3万名社区康复员、协调员,提高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问:实现残疾人共奔小康目标,不仅需要残疾人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整个社会以更加公平、更加包容的心态去对待残疾人,未来五年,省残联将如何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营造更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答:公平、公正、包容、文明的社会风尚和环境将进一步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信心和动力,让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下一步,省残联将继续开展“共享阳光·携手建功”主题活动,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发挥聪明才智,奉献服务社会,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建功立业。广泛开展理想信念、道德法律、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教育活动,增强残疾人劳动致富意识和奉献参与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素质和能力。发现培养残疾人自强典型,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引导激励残疾人争当勤奋好学、技艺精湛、有所作为的自主创业标兵、脱贫致富能手和行业状元。
  同时,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新残疾人观,进一步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让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营造友爱和谐的社会氛围。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格局。支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展爱心慈善活动,努力打造具有公信力和号召力的公益慈善平台。
  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残疾人就业办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政府规章,细化配套措施,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确保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问:残联各项活动的开展和推进都需要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支撑,残联组织自身建设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持久的动力和活力,今后,省残联将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为全省残疾人“共同奔小康”提供组织队伍支持?
  答:实现残疾人共奔小康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干部队伍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未来五年,省残联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巩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成果,构建基础扎实、制度健全的组织体系,实现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有效覆盖。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好全省2000多名残疾人专职干事和5.9万名村(社区)专职委员的作用。
  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省、市残联要建立专门协会活动场所,县级以上残联全部建立专门协会。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支持其依法照章开展工作。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残联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县级以上残联中青年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力度,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作风优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联干部队伍。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完善培养机制,加大康复、就业、托养等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积极推进将残疾人专职干事和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落实好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建设一支稳定实干、爱岗敬业、热心服务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建立一支无私奉献、互助友爱的助残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