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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五有”标准不得撤离

高唐202名县乡干部到弱村任“第一书记”

日期: 2012-03-27      作者: 记者 王兆锋  通讯员 田 勇 种亚丽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王兆锋  
  通讯员 田 勇 种亚丽 报道
  本报高唐讯 这几天,汇鑫街道辛兴店村的干部们又忙碌起来,有的张罗着安自来水,有的忙着修村路。一度因支部班子不健全、办事找不到人的村民们,喜滋滋地说:“多亏县委刘书记到俺村来当干部!”
  选派“第一书记”到薄弱村任职,是高唐县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头戏。聊城市委常委、高唐县委书记刘春华带头到最薄弱的村—辛兴店村任“第一书记”。百姓说“城西三大乱,最难辛兴店”。经过调研走访,刘春华发现,辛兴店“困”在没班子,“难”在心不齐,“弱”在无收入。在她的倡议下,汇鑫街道选派一名女大学生村官任支部书记,依托45家企业建立联合党支部,构建起“村党支部+企业联合支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的组织框架,干群的心又凝聚在一起。支部委员刘义水,主动承担解决村民吃水难题;年仅26岁的支部书记张昕宇,主动联系上级部门为村里修路;几家企业老板在扩大经营的同时,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增加村集体收入……辛兴店村在悄然发生变化。
  怎样才算好支部?在对全县农村支部进行分类排队时,高唐县坚持“有带头人、有集体收入、有活动场所、有管用制度、有满意服务”的标准,全县202个村因缺“一有”或“几有”被纳入薄弱村范畴。县委选派党员县级干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镇(街)党委书记、正科级干部、13位党员企业家到这些村任“第一书记”,两年内村里达不到“五有”标准,不准撤离。
  县委明确规定“第一书记”要承担四项主要任务,培植财源、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帮助农民富起来、集体经济活起来;健全班子、配强干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推进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转变作风、服务于民,帮助村里办1-2件实事,解决群众迫切盼望解决的实际困难。
  为保证“第一书记”身入心入加投入,县委组织部统一制作了“第一书记”名片,把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照片等信息印发给村民。要求第一书记每周至少到村工作一次,记录两篇民情日记,每月要写一篇调研信息,县里随时掌控情况。因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包村效果不明显的,县委书记要逐个约谈。目前,202个薄弱村的各项工作已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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