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省审计厅近日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作出部署,根据部门单位审计时限、轮审计划和保持一定审计覆盖面的要求,按照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共安排审计15个部门单位。
据了解,此次纳入审计范围的包括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国库和省发改委,承担公共财政重点支出和分配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较多的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等11个部门单位以及4所高等院校。
此次对部门单位的审计,要求延伸二、三级单位数量不少于50%或延伸资金金额不少于年末汇总决算金额的50%,重点延伸资金量大、收费多、有问题疑点和线索的单位。同时针对多年来一些屡查屡犯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事项将开展专项审计,主要涉及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追加部门预算、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移交地税征收情况,以及部门单位五项经费支出水平、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资产处置出租、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