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利民 马玉峰 孟一 报道
本报济宁讯 “做梦都没想到,老了政府还给咱农民发退休金,就像进了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踏实得很!”去年12月29日,任城区接庄街道北辛村的岳庆江大爷在领取养老金存折时对记者激动地说,到11月他刚好60岁,以后存折上每个月都会多出55块的养老钱,“俺老两口领到的养老金,足够买馒头和鸡蛋了。”
在济宁,像岳庆江这样领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还有419.4万人,新农保参保率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参保率分别达到了96%和96.7%,全市养老金累计发放4.2亿元,发放率100%,城乡居民初步实现老有所养。而这只不过是济宁市力保民生的一个缩影。
2011年1至11月,济宁市财政在各类民生项目上的投入达到了132.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比同期财政支出高出3.3个百分点。前11个月,全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32亿元,五保供养资金5363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660.8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补贴4480万元,其增幅均在20%以上。在2011年,从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直接惠民投入,到文化、环保、道路建设等改善民生的间接支出,都有大幅提升。
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济宁市在民生工作长效机制上作出了初步的探索。通过长期的调查走访和工作总结,相关部门发现,尽管民生工作面临的多是急事、难事甚至是保命的事,但决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疲于应付,必须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才能将“民生工程”转化为“民心工程”。
于是,《关于建立济宁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救助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相继出台。以往的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都是由上而下定额、定量下发任务,着眼点都是现有存量危房。《关于建立济宁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救助机制的意见》规定,今后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项目不再设定指标,而是“应改尽改”,出现一户改造一户,但凡满足条件的危房一律当即解决。2011年,济宁市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投资9400多万元资助3000户贫困家庭新建住房9659间、面积17.8万平方米。在流浪儿童救助上,过去只是民政部门的事,在《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全市多层次、全覆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救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做到了在全市范围内对流浪儿童“有人发现、有人报告、有人救助”。
为将民生工程做出实效,济宁每年还从就业再就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环境治理、交通等方面筛选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在实施过程中,同样坚持“办一件成一件制度化一件”,诸如《捐赠物资评估定价认证办法》等文件的出台都源自十件实事的扎实推进,而这个制度化的过程就是在赋予民生实事更多的规范化制约和长效化约定。
目前,2011年的十件实事刚刚“交卷”评分,2012年的十件实事就已进入征集的收尾阶段,汇集于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征集信息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回馈,广大群众多年来所思、所想、所盼的实际问题通过民生工程得以铺上台面进行合理性甄选,并有可能梦圆现实。形成规范机制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和配套完善的后续管理制度,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长效”则将被作为济宁民生工作的法宝,始终如一的贯彻执行下去,为群众描绘出长久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