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薄克国 报道
本报青岛12月26日讯 青岛市今天出台《关于建立事业单位特殊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试行意见》:对应用研究领域的科技人员和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可实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形式。
《意见》实行协议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以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五种分配形式,着力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意见》明确规定,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关键岗位特殊人才,可综合考虑市场价位、预期效益等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实行协议工资,工资额度可适当高于相关地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意见》突出强调个人收益与实际贡献挂钩,其中规定,对于关键岗位上的特殊人才,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对于具有独特技能能够产生较大效益的人才,可实行效益工资;对应用研究领域的科技人员和成果转移转化人员,还可实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同时,对高级管理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对特定工程或技术项目负责人可实行项目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