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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将设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日期: 2011-11-0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王原 王慧 报道
  本报济南10月31日讯 《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日前出台,根据这一办法,省财政将设立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扶持我省特色重点学科等建设。
  据介绍,省财政设立的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省直属高等学校的特色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对“十二五”期间进入国家重点学科的省属高校重点学科给予奖励支持。每个特色重点学科5年的建设经费理工农医类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0万元;每个省级重点学科5年的建设经费,理工农医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万元。管理学学科及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如心理学等)参照理工农医类学科投入标准。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其中用于硬件建设部分(如购置仪器设备、先进软件、图书资料等)的,理工农医类学科不低于60%,人文社科类学科不低于40%。学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要有年度预算,根据学科具体情况每学科每年安排5万至20万元。建设单位作为学科建设经费的投入主体,将每年的学科建设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
  重点学科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十二五”末,省教育厅将对重点学科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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