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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明建:让上访人相信我在帮他

◆接待来访20余年◆带着感情接待来访群众◆接访时手里都备上零钱

日期: 2011-11-0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本报记者 王 凯

  8月15日下午,72岁老人孙某某,又一次走进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中心接访室。
  仍然是连坐也没坐,就掏出一摞材料,摊开,占去了谭明建办公桌近一半的面积。
  反映的还是老问题:上世纪80年代,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儿子,因精神分裂症被一家韩资企业辞退,要求工资待遇。
  对老人的陈述,副处级检查员谭明建尽管已经听过无数次,且每遍都没有变化,但他还是在耐心地听,并热情地劝老人坐下,还给倒上杯热水。
  整整两个多小时,老人把整个事情说了几遍,又选了几份材料,让谭明建“帮助转下去”,这才起身离开。
  “该落实的都落实了,已经没有任何政策可落实,上访这么多年,她硬要把自己的认识转变成政策,不太现实的。”事后,谭明建说。
  “让他们的诉求有个倾诉的地方,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情绪的疏导。”谭明建认为,除了要解疑释惑,还要做忠实听众,当好“减压阀”。
  前不久,一群众反映某市一名副局长利用职权,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一处公有住房“购买”,划到自己名下,有侵占集体资产的嫌疑。谭明建将这一线索,按程序发函交办,转到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最终使这一问题得到查处。
  “群众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案源的主渠道,每年查办案件的多数线索直接来自于群众举报。”据谭明建介绍,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重要任务。
  一农村妇女上访,反映外出打工期间,因其兄欠村支书4万元钱,村支书便扣了自家应得的8000元拆迁占用房屋补偿款。
  谭明建通过县纪委协调后,村支书答应10天后归还。没想到,十几天后,妇女又来反映:村支书不但不还钱,而且还要打人!
  谭明建再次协调县纪委,让村支书改正了错误做法,维护了这一农村家庭的合法权益。
  几年前,一村民骑自行车到省纪委反映:村支书在大喇叭上骂他。谭明建以为村干部素质不高、说粗话、带脏字,没给予足够重视;几天后,这位村民又来了。“仅为这么一件‘小事’,竟然要骑车赶数十公里的路!”谭明建意识到:对当事人来说,这事并不“小”,便要求县纪委对村支书的行为批评、约束。
  “群众利益没小事!”这是谭明建在多年接访工作中坚持的原则。谭明建认为,有些事在自己看来是小事,放在来访群众身上却是大事。
  几年前,一位老年人,拄着拐,拿着终审判决书多次上访,尽管法院对事实已经明确认定,但老人仍希望通过信访改变。谭明建接访后,见老人比较困难,就从抽屉里掏出一个装有面值1元、2元、5元、10元人民币的塑料袋塞给他,然后又将他随身带的水杯加满热水……老人走了,以后再也没回来。
  谭明建说,对上访群众的诉求,这点钱能解决什么问题?最多能买几个包子、喝碗面条,吃顿简单的饭,但却能让群众感到温暖。“我们也就能帮上访群众从心里接受已有的处理结果,正视现实。”
  对于一些执着,甚至固执的上访老户,谭明建有自己独到的理解:他们反映的问题,在现行法律政策框架内,能解决的都已解决,剩下的事情只能给以更多的人文关怀。多年来,谭明建总是带着感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以最大的耐心倾听。谭明建接访时,手里都备上零钱,遇到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经济条件不好的,只要条件允许,就给点吃饭钱、坐公交车钱……
  “其实,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诚意。心诚则灵,只有让上访人相信你在真心帮他,才能理顺他的心气,才能化解矛盾。”有着二十多年接待群众来访阅历的谭明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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