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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繁荣发展的制胜之道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日期: 2011-11-0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 本报评论员

  创新是文化的本质特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制胜之道。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大力推进文化领域的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六中全会这一重要论断,充分阐明了改革创新对于文化的重要性。重视文化创新,是我们党的优秀传统,在这方面有许多宝贵经验值得继承和发扬。近年来,我省坚持“既要正确导向,又要黄金万两”,文化体制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步伐不断加快、力度不断加大,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重要突破。实践表明,哪里有改革创新,哪里就有活力和效益,哪里就有文化发展新气象。但也应看到,各地各单位的文化改革还不平衡,有的改革只是初步的。改革越是向广度深度推进,越会触及深层次矛盾。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有些方法过去有效,现在未必有效;有些过去不合时宜,现在却势在必行;有些过去是不可逾越的,现在则需要突破。前进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来解决。无论是攻克文化发展关隘,还是在文化竞争中赢得主动,都需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之源,大胆冲破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规定,革除一切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以创新激发文化活力,不断创造文化发展新优势。
  文化创新,观念为先。当前,我国文化领域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文化体制不是愿不愿意改、想不想改的问题,而是到了“不改革不行、不创新不行”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克服那种对文化改革创新观望等待、畏难发愁、消极应付、得过且过的情绪,不断增强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迎接文化改革发展新浪潮的到来。文化体制改革,除了改革共性外也有其特殊性。文化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产业属性,不同属性的文化价值取向不一样,对改革的要求也不相同;文化讲究创意,新兴文化业态层出不穷,需要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干前人没干过的事。推进文化创新,必须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坚决破除那种只防出错、不求出新,只求保险、不担风险,只循陈规、不探新路等思维定式,坚决克服那种唯书唯上、崇洋崇古、照搬照套的行为惯性,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推崇探索、宽容失败,鼓励冒尖、包容个性,大力营造鼓励文化创新的社会环境,使创新成为文化建设的主旋律、文化发展的最强音。
  文化创新,重在破解发展难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体制机制管根本、管长远。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按照《决定》部署,继续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不仅要改名挂牌,更要转换机制,使之真正成为合格市场主体;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格局,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不断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结合,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抢占文化发展制高点;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不断创新文化走出去的渠道、途径和方式方法,提高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永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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