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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化解无上访四年实现大变样

“庄户法庭”调出和谐富裕村

日期: 2011-09-06      作者: 于向阳       来源: 大众日报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记者 于向阳 
  通讯员 李玉亮 报道
  本报莱芜讯 “经过大家评议,一致认为你们两户在这次纠纷中都有责任,现在就当众承认错误,回去后3天内把墙拆掉,把路通开。”6月26日,莱芜钢城区颜庄镇柳桥峪村的“庄户法庭”对一起邻里纠纷作出了“裁决”。“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庭,而是我们村的调解组织。靠着这个‘法庭’,我们村连续多年没有出现上访,成了远近有名的和谐富裕村。”村支部书记李永奇说。
  2007年10月,李永奇当选村支部书记。他深知出现矛盾和纠纷后及时化解的重要性,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建了村里的“庄户法庭”。“法庭”由村民投票选出的村支部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老干部代表、村民小组长等组成,分层次运作。以上述纠纷为例,纠纷双方原先共用一条道路。后面一家改大门后,就将道路中属于自家宅基地的部分用院墙圈了起来,给前邻造成了不便。经多次要求未果后,前邻居就强行将院墙扒掉,以致双方越闹越僵。纠纷发生后,“庄户法庭”便高效运作起来:有关成员找到纠纷双方家族中或生产组中威望比较高的人,先行到他们家中了解情况并进行劝服,弄清前因后果并确保矛盾不激化后,再正式“开庭”。“开庭”时,先由纠纷双方各自陈述,再进行民主评议,最后作出“裁决”。如果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分歧较大,“开庭”前还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介入进行调解。
  尽管“庄户法庭”的裁决结果并没有强制约束力,但由于是大家公议,且公道正派,对村民就产生了无形的道德约束力。在近4年调解的36件邻里和家庭纠纷中,有过错的一方不但都当众认了错,而且都不折不扣地改正了错误做法。
  “现在村里的纠纷越来越少,不赡养老人、打骂媳妇、妯娌不和的不文明现象更是没有了。”李永奇说。几年下来,“庄户法庭”由最初的一月几乎一次,到现在一年也开不了几次,去年一年就没有“开庭”。
  短短4年,这个有1400多口人的山区村庄,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特色农业种植和发展工商业,村集体从负债20多万元发展到年收入达几十万元,还带动本村及邻村300多人就业,村民人均年收入8200多元;投资60多万元硬化大街小巷73条计3万多平方米,还安装了126盏便民路灯,晚上村头到村尾变得灯火明亮。
  目前,村里正依托丰富的山水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已经投资300多万元修建了拦河坝23道、便民桥3座,使穿村而过的臭水沟变成了清河碧水,颇有了几分“水乡”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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