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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勋章,见证五十载光荣岁月

    百年大党风华正茂,百年初心历久弥坚。6月29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按照党中央决定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出席活动并讲话。

    纪念章颁发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伴随着热烈的掌声,陈勇、张振忠、 宋文娟、 傅清卿、张爱军、段连才等院领导为省检察院党龄满 50年的老党员颁发、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仪式现场,全体党员面向党旗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时隔多年,当誓词再次响起,在场每一名党员都激情澎湃,百年前行的奋斗历程一幕幕掠过脑海,这便是信仰的力量。

    “我们倍感党的关怀,亲切温暖。今天,省检察院党组举行颁发仪式,体现了省检察院党组对我们的重视和关心,也充分说明了我们同心向党,我代表62名同志深表感谢……”

    “建党百年,难得一遇,我们有幸经历了我党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亲眼见证了党的伟大辉煌历程,我们是幸运的一代人,也是幸福的一代人!”

    颁发仪式上,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春田,离退休干部党委副书记、第三党支部书记王树林两位同志作为老党员代表发言。

    “老前辈们见证了‘从无到有’的峥嵘岁月,参与了‘ 从弱到强’的艰苦奋斗,党龄最长的于志荣同志,已经97岁高龄,党龄76 年,可以说伴随了我们党三分之二的历程,亲历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让人肃然起敬!”颁发仪式上,陈勇动情地说道,“大家离岗之后仍然不忘党员身份、不忘初心使命,时刻关注检察工作,始终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加油助力,给我们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全省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取得的每一项荣誉,都包含着各位老前辈的辛勤付出。”

    “颁发‘光荣在党50 年’纪念章,是建党100 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光荣’两个字,既是对老党员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奋进的诠释,更是对我们党波澜壮阔百年历史的总结。省院机关全体党员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深入推进的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聆听老党员心声、感悟老党员精神,将从中获得的精神财富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汇聚接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围绕如何向老党员、老前辈学习,陈勇表示,要学习他们初心不改、信念不移的政治品格,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确保对党忠诚永不褪色;要学习他们不忘初心、鞠躬尽瘁的为民情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做到把人民装在心中、 为百姓热情服务;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险、锐意攻坚的光荣传统,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光荣在党50 年”纪念章的颁发,不仅把党中央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位老党员,使老党员真切感受崇高的政治荣光,同时教育引导省检察院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他们的先进事迹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铭记崇高责任,继续砥砺前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主持颁发仪式,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张爱军宣读“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名单。刘璠 闫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