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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司法救助解民忧

    本报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烟台检察机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努力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工作成果。近日,烟台市检察院收到了一封刘女士写的感谢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感激之情。

    刘女士的丈夫在招远打工时遭人殴打致死,自己没有工作,家中还有正在上学的孩子要抚养。经审查,招远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发现刘女士的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主动联系刘女士。检察人员通过微信等方式与刘女士进行沟通,耐心指导刘女士准备申请救助所需要的材料,积极解决申请救助中遇到的困难。最终,检察机关为刘女士申请到 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刘女士在信中写道:“自己没送一分钱,没请一次客,没到招远一次,在家里就收到了国家的司法救助金,我觉得不可能的事,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身上。我非常感谢政府、感谢检察机关,你们的付出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之心,看到了共产党真正在为老百姓办实事,是你们让我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感谢你们!”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不能只停留在教育整顿的环节中。烟台检察机关会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切实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