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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让泉城更有爱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切实保障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 到来之际,济南市检察院与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会签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八个月的专项监督行动。旨在充分依托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与残联部门的专业优势,以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推动解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难题,推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综合治理。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未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或者设置标准不符合国家规范、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及时维修和养护、单位或个人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七种违法情形开展。专项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残联部门将充分运用12309线索举报平台,公益诉讼监督员、观察员制度,以及实地走访、组织残障人士对无障碍环境体验等多种方式,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适时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障人士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提高残障人士社会生活质量,检察机关与残联部门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法治建设和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残联部门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内在要求。下一步,双方将积极加强对接,对方案中提出的违法情形进行实地勘察,摸排梳理,找准突破口,共同推动专项监督工作。同时,在全面推动修复整治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深入谋划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机制。济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