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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必羁押者免受“牢狱”之苦

东营:推行“三步走”工作模式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

    “这起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小,现在又是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我觉得对犯罪嫌疑人不需要逮捕。”

    “犯罪嫌疑人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好,取保候审可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

    今年初春的一天,在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组织举办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现场,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就案件处置依次发言。会后不久,东营区公安分局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这是东营检察机关近年来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一个“ 个例”,但绝不是“特例”。去年以来,东营市检察院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以争创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探索以羁押必要性全流程审查、非羁押诉讼全方位保障、全社会支持为主要内容的“三步走”工作模式,将降低审前羁押率贯穿到刑事诉讼全过程,打造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检察样本。这项创新成果不仅荣获东营市“十佳改革创新案例”“山东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还成为最高检首批7个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第一步:“两依托一辅助”构建非羁押诉讼全方位保障机制

    当警方冲进以科技公司为掩护的网络电信诈骗引流窝点时,95后女孩小刘被吓呆了,她一脸茫然。录口供时,她声泪俱下,反复央求警方:“叔叔,您能不能别把我带到山东去,我还要上学,还要参加专升本考试。”

    经调查,小刘是江西南昌一所职业院校的学生,2020 年暑假,她在校园内看到了一则“科技公司”应聘“文员”的招聘广告,待遇优越。为了挣取生活费,给父母减轻负担,小刘应聘到该公司,她的工作是每天通过十几部手机加入微信群,再将群成员拖到“老板”指定的微信群里接受“洗脑”。

    “她的父母务农,生活拮据,能够争取到上学的机会很不容易。”在东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案人员毕小芳眼中,小刘还是个稚嫩的孩子。考虑到小刘主观恶意不强、认罪认罚态度较好,警方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并纳入到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日常监管。

    据了解,非羁押诉讼智慧监管平台是2020年东营检警联手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新成果。该平台以手机 APP 为载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通过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等多重功能,对被监管人实行日常监管。得益于这个平台,小刘能重返校园继续学业。

    电子平台也有人性化。被监管人员小丁曾是大车司机,因误入电信诈骗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依法取保候审,但他提出想去外地“跑车”养家糊口,又担心闯“围栏”,监管人员就重置了“围栏”范围,将山东到安徽沿途高速公路附近区域纳入其中。

    据了解,2020 年,东营市在开展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中,抓捕的396 名犯罪嫌疑人散居于全国各地,检警联合对其中262 人采取了手机APP 监控措施,统筹保障了疫情防控与新型网络犯罪诉讼的顺利进行。

    除此之外,为防止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脱管漏管以及妨碍干扰诉讼,东营检察机关依托“电子手表”智能监控系统,辅助赔偿保证金、罚金和生态环境修复金“三金”提存制度,形成了“两依托一辅助”保障机制,确保非羁押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第二步:“三层过滤”构建羁押必要性全流程审查机制

    “检察官阿姨,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通过了专升本考试,还打算考教师资格证,将来做一名教书育人的老师。”去年初冬的一天,小刘给办案检察官打来了电话。

    “这个消息让我们很欣慰。”东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金强告诉记者,人身羁押从来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经程序,更多个案实践充分证明,对大多数轻刑犯罪,不进行羁押的方式,也可以实现刑事追究和惩罚的目的。因此,东营检察机关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时慎之又慎,构建了羁押必要性全流程审查机制,释放了客观公正的“司法善意”。

    近 3年来,东营检察机关通过采取捕前分流过滤等举措,从源头降低羁押率。在捕中环节,东营检察机关采取网络听证、书面听证、当面听证、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构建了“阶梯式”审查听证机制,依法严控羁押;并通过捕后跟踪过滤,及时变更羁押。2020年,东营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537人,批捕 420 人,不捕 117 人,不捕率为21.8% 。特别是依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不批捕27人,变更强制措施15人,不起诉36人。

    2020 年8 月,东营一家化工企业将部分企业废弃油桶露天堆放在企业外墙,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案发后企业负责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并主动缴纳了生态修复金。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旁听,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司法的价值是什么?在李金强看来,是司法机关在宽严相济中体现公平正义。这些有益探索有效降低了诉讼成本,特别是羁押成本,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步:“多方联动”构建非羁押诉讼社会支持体系

    早在7年前,河口区检察院就依托刑事智能监督平台整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社区矫正等功能,创建“黄河驿站”,市委政法委予以高度评价,并在全市推广应用。“3 年前,河口区检察院在‘黄河驿站’基础上创建‘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通过对非羁押人员各项诉讼权利保障,消除对抗情绪,推进认罪认罚服判。”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束斌告诉记者。(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