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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绝不放过“漏网之鱼”

    3月29 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庆云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系德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会上,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茜作为代表接受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和张军检察长的接见。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庆云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责任担当,彰显为民情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九类涉黑恶罪名案件123件305 人,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 62 人,包括涉黑案件4件 41 人。其中,办理的德州市首起涉黑组织案件——苏杰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扫黑办作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发布,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全院一盘棋,对涉黑恶犯罪深挖彻查

    “工作扎实,作风过硬。”谈到庆云县检察院为何能取得如此成绩,该院检察官刘明这样说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专班,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察长李茜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涉黑涉恶案件靠前指挥、亲自办理,逐案听取汇报,定期调度督导,她经常和同事们一起加班到凌晨,经常往返于德州、济南,汇报工作、讨论案情。该院提起公诉的苏杰等人涉黑案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还群众以祥和安宁。

    针对案多人少的现状,该院坚持全院一盘棋,从各部门抽调6 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检察官组成专门办案团队,案件管理、业务保障、技术等部门全力配合,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全院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逢重大案件,大家一起上,谁也不含糊,这已经成为我院的良好传统,也是我院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刘明表示。

    为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案件办理优质高效,该院研究制定专项攻坚、“百日会战”等制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列明列细标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形成联席会议制度、线索移送制度、案件会商制度,畅通对外联系;形成涉黑恶犯罪线索台账制度,将公安机关移交的所有案件线索逐项梳理,如发现涉黑恶犯罪线索及时追踪,确保深挖彻查;形成定期汇报制度,每周每月向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和市相关部门汇报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在党委、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对涉黑恶犯罪穷追猛打、打早打小,坚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由小转大。

    抽丝剥茧,把涉黑恶案件办成铁案

    涉黑恶案件普遍具有人数多、事实多、罪名多的特点,办案人员要比普通案件花费数倍甚至更多的心力。“既要除恶务尽,又要依法公正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享受到平安祥和。”李茜表示。

    苏杰案正是庆云县检察院用心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缩影。该组织为祸一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该院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坚持“三位一体”规范办案,依法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共提出补查意见 20 余次共 700多条,该案卷宗由开始的69本增加到开庭审理前的141本。

    面对纷繁复杂的线索,检察官抽丝剥茧,敏锐地指出苏杰指使手下砍伤孟某案件是恶势力团伙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事件,以及组织形成的其他关键节点,为该案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清晰展现苏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演变情况,检察官用思维导图制作了苏杰涉黑组织架构图,按照“ 组织、 经济、行为、危害”四个特征清晰梳理了苏杰黑社会性质组织从形成到活跃、蛰伏、持续几个阶段的详细情况,直观明确,一目了然。

    “涉黑恶犯罪主观恶性大,能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考虑到法律的公平性和分化瓦解苏杰犯罪集团成员,我们决定适用该制度,该严惩的严惩,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李茜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鼓励团队解放思想。检察官从亲情角度劝导苏杰团伙成员苏某某,并耐心对他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其认识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最终交代全部罪行,这也成为苏杰案的关键突破点之一。

    为了在庭审中充分表达公诉意见,详细说明案情、展示证据、指控犯罪,检察官分14个专题,精心制作了 36个共计上千页的电子示证PPT 。一审庭审连续7 天,检察官白天忙庭审,晚上连夜讨论第二天的庭审细节,确保让被告人口服心服,高强度的工作没有一个人喊苦喊累。

    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

    打掉黑恶势力团伙并不是办案的终点。庆云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做到边打边治边建,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推动源头治理。同时,研究部署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机制,推动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该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三年专项斗争期间,监督立案4 件 10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1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 件,提出黑恶财产监督意见 16 条,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坚持“扫黑”与“打伞”并重,不放过一条监督线索。该院对重大涉黑恶案件逐案复查、交叉互查、串并分析,对查否的线索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再杀一个“回马枪”,绝不让“关系网”漏网、“保护伞”受保护,共摸排移送涉嫌渎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 11条18人,目前已查实6件12人。

    坚持除恶与治本并重,标本兼治抓落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领大车”收保护费、垄断客运线路等问题,向案发地公安局、 交通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客货营运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共发出检察建议18份。

    注重机制建设,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健全完善专项斗争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和考评机制,助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涉黑恶等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扫黑除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必须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利剑高悬,才能夯实基层治理,保证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李茜表示,“庆云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努力在深挖根治、推进常治长效上下功夫见成效,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贡献检察力量。”

    高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