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公 告

    我单位职工刘宁,身份证号:370685198302164024,自2021年3月20日起,无故旷工至今,严重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其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