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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本委已受理的孙岳(身份证号码:3212831968****1217)、宋永杰(身份证号码:3706331973****1014)与山东中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案(案号分别为东区劳人仲案字[2020]第0551号、东区劳人仲案字[2020]第0553号)均已审结。因无法直接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到东营市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东营市东营区区政府 1 号楼南楼 1楼108室、仲裁院办公室电话:0546-8222098)领取该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