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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

临界预防让青春不再迷途

    2月25日,青州市检察院举行了“临界预防·关爱成长”未成年人检察专题活动,首次对刑事案件中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监督考察工作。本次临界预防活动针对6名未成年人开展,该6名未成年人均系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的涉案人员,因作案时不满十六周岁而不负刑事责任。

    活动中,青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秦同中阐述了开展临界预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后,由承办检察官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分析了6 名未成年人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行为成因,并对未成年人提出认真反思、绝不再犯的要求;向未成年人家长下达了《责令加强管教通知书》。涉案未成年人和家长分别签订了保证书和承诺书,保证今后生活中遵纪守法,承诺加强管教,确保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与涉案未成年人签订《临界预防监督考察协议》,由检察机关和当地司法所、派出所、中心学校联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监督考察工作。

    随后,涉案未成年人和家长参观了设立在青州市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是义不容辞。今后,青州市检察院将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切实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职责,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张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