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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共护南四湖

    本报讯 为强化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近日,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与江苏省沛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沛微“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 实施意见》要求,双方将结合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现状和保护需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及时发现、纠正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双方将在完善诉前检察建议、 跟踪落实整改、提起公益诉讼“三位一体”办案模式,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共同构筑生态环境保护“防火墙”。微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