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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上半年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8天

首次公布16市水环境双指数排名

    本报讯(记者  孙永泉) 7月31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受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等因素影响,今年上半年我省空气质量发生反弹,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 3.8天。省生态环境厅首次公布了16 市水环境双指数排名。

    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造成空气质量反弹

    2019年上半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9.4% 、5.8%、12.5% ,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 3.8 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7.0% ,优良率同比减少7.2个百分点。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安德说,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除受到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以外,主要还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部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短板等原因造成的。

    首次公开上半年16市水环境双指数排名

    发布会首次公布了16市水环境双指数排名。以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为依据评价,2019年上半年,全省16 个设区市中,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济南、临沂、威海,后三位的分别是潍坊、东营、聊城;16市水环境质量指数均同比改善或持平,其中潍坊、滨州、淄博改善幅度较为明显。

    王安德介绍,为客观科学评价各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我省最终确定在沿用生态环境部“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的同时,开展以国控断面达标率、省控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项指标为基准的“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实施双指数排名。

    下一步,山东还计划结合“十四五”地表水监控网的调整,对省控断面进行补充和优化,将排名扩大到县(市、区),逐步建立以“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为导向的惩戒机制,对“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月度倒数后三位或连续同比下降,以及省控以上断面水质屡次超标甚至持续恶化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预警提示、公开约谈;对于被连续约谈后仍未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以及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水环境专项督察,该追责进行追责,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