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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离婚后老人探望孙辈行不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2019-10-23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2日分组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婚前告知重大疾病、设立离婚冷静期、离婚后抚养探视子女等问题各抒己见。
  孩子的抚养权是夫妻离婚主要纠纷之一。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中,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杜黎明建议,为了尊重孩子的权利,在草案中增加“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子女意见”的规定。此外,针对司法实践中离婚夫妻经常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发生争议的情况,建议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规定进行细化,包括探视方式、探视频率、探视主体、探视权的中止等。
  邓丽委员说,鉴于近年来的离婚事件中有人将孩子藏匿起来作为争夺抚养权的筹码,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情况,建议草案增加一款规定,“离婚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藏匿未成年子女方式争夺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可以作出不利于藏匿一方的判决”。
  一些与会人员也提出了明确隔代探望权的建议。鲜铁可委员表示,现实中存在年轻人离婚后老人很想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而抚养孩子的一方以种种理由不准许探望的情况。建议明确父母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或者在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形下,可以参照适用离婚父母探望子女的有关规定,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