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韩冰 报道
本报泰安讯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泰安市质监局取消和停征3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取消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和计量收费。
2015年1月1日以来,泰安市质监局已先后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计量认证费等收费项目。此次计量行政审批收费的全面停征,标志着质监局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收费已经全部取消或停征,实现了行政许可零收费。
本报泰安讯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泰安市质监局取消和停征3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取消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和计量收费。
2015年1月1日以来,泰安市质监局已先后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计量认证费等收费项目。此次计量行政审批收费的全面停征,标志着质监局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收费已经全部取消或停征,实现了行政许可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