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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 第11版
“明水香米”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日期:20101030
作者: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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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章丘大葱”地理标志商标后,近日,“明水香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公告》中通过注册并取得使用权,是章丘市成功注册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记者 李丽 通讯员 马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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