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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的农民工将纳入职工医保 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我省出台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鼓励他们多从事家庭服务业

  • 日期: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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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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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李萌博 摄
  生活日报3月17日讯(记者 李萌博)记者从山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其中特别鼓励农民工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同时,我省要将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据悉,我省将落实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维护从业人员合法利益,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做专做精,逐步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我省还将进一步探索完善服务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办法,努力将符合要求的服务业农民工都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2011年,我省将推进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民合作医疗,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将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做好流动就业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等政策衔接和服务工作。
  同时,我省将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我省将做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研究新农保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方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
  我省将大力推广适应于农民工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同时,继续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发生欠薪较多的市县探索建立应急周转金。健全并落实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制度,对因拖欠工程款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今年“三支一扶”招2000人
  17日,记者从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加大对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的统筹,2011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2000名,“全科医师培训计划”1500名,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力争全省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高校毕业生。鼓励服务期满的毕业生留在基层服务。鼓励通过公开招聘、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队伍。  
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将提高
  17日,在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省人社厅厅长董国勋表示,我省将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对产业同质化对就业的影响问题,部分地区、行业出现的‘招工荒’问题,我省都要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就业局势稳定。”董国勋表示,我省将着力调整优化就业结构,鼓励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切实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我省还将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从业人员规模,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记者 李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