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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小学寒假4周 普通高中寒假3周

  • 日期: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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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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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11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中小学放假时间作了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限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并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全省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假期,寒假(按照农历计)为2010年腊月廿四至2011年正月十六,暑假(按照公历计)为2011年7月11日至9月1日。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普通高中寒假只能在正月十六报到或直接开学,不得提前安排学生到校;暑假开学前可安排一天时间报到。另外,2011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教育厅不再进行调整。各地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报教育厅审批。
  教育厅强调,各地和中小学校以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除此以外,各地和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高度重视滑冰游泳溺水事故防范,教育学生寒假不擅自到结冰的江、河、池塘、水库上行走或滑冰。
            (记者 卢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