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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活

  • 日期: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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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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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事业单位全部转为聘用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透露,2011年我国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行工作。积极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出台,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申诉、竞聘上岗等单项规定。
  禁烟:室内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近几年,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相继出台地方禁烟法规,初显成效。但烟草税收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这决定了“全民禁烟”将是一个艰巨、长期的任务,需要13亿人的参与和支持。有关专家认为当务之急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协调好卫生部门和烟草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树立一种科学导向,让公共场所禁烟成为人人遵守的一种社会公德。同时,政府机关和领导应做表率,实行奖惩分明的模范禁烟,促进全面禁烟的效果的最大化。
  环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违规处理最高罚50万
  为促进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2011年1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将可能受到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作为配套政策措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也同时施行。这一办法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申请、审批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办法明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运输:运输放射性物品无资质许可最高罚10万
  2010年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特别规定无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最高可被处10万元罚款。《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专用车辆及设备和从业人员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