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2版

济南槐荫:

检察听证助力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

    近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就一起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是否符合条件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槐荫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海龙主持,区司法局局长李岩雍、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涉案当事人参加。

    该案社区矫正对象经营一家以为新能源产业供应钢材为主业的公司,与国内众多知名钢材生产厂家、新能源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年销售值较高、社会贡献大、外出需求强。但同时由于其外出目的地跨省或跨市,具有相对不固定性,社区矫正机构在准假外出管理方面存有顾虑。

    听证会上,王海龙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解读了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会签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听证员就该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发表相关意见。人民监督员对整个听证过程进行监督,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此次听证,是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省、市活动开通“绿色通道”请假审批工作的首次尝试,是槐荫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创新项目的具体实践,增加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也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保障,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检察温度、监督力度。

    槐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