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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2112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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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昌邑市赛奥丝绸有限公司:

    经查,我中心于2021年4月13日向你单位发出公告,要求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编号:2021001),逾期视为送达,并要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为乔丕臣等10 人补缴养老 、 工 伤 和 失 业 保 险 费1866132.19元以及利息和滞纳金(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你单位缴费时应到昌邑市市民之家中厅昌邑市人社局联合征缴窗口打印缴费单据,并凭缴费单据当日到联合征缴税务征收窗口进行缴费。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昌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内到昌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地址:昌邑市市民之家,联系电话:17753638607)领取《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催告书》(编号 2021005),逾期视为送达。

    昌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