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1版

﹃有了检察机关监督︐执法效果非常好﹄

德州︓职能联动强化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

  • 日期:202112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近日,德州市庆云县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在危化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查专项活动时,发现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存在30余项安全隐患,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该院依法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培训,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有了检察机关在现场监督,执法效果非常好。”庆云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卫东说。

    今年3月,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执法+ 专家咨询+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危化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查专项活动。在该工作机制下,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危化品专家库并随机抽取专家参与监管执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对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健全日常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联络,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专题会议,共同举办相关业务培训。

    “在参与督查、隐患整改复查过程中,我们需要进入危化品等生产企业,从防护服穿戴方法到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都要一丝不苟地学,各类培训非常必要。”庆云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浩说。

    前不久,德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到同级应急管理局参加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了解应急管理部门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排等。同时,针对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检察机关对其行政机关监管人员等进行专题培训,深入研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原来我们‘关门’办案,搜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有限,现在有了应急管理部门的配合,获得线索的渠道丰富了。”德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颜倩倩说:“借助专家力量,我们能够从专业角度了解安全生产,打破了原来与应急管理部门‘各管一摊’的局面。”

    德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梳理分析联合督查专项活动专家反馈意见、检查记录,广泛借助智慧民行系统、12345热线、贴吧等渠道,对相关部门涉及危化品领域执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厘清各方责任,帮助解决多头管理、交叉执法、存在执法真空地带等问题。

    据统计,该机制实施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1件,发出安全生产领域诉前检察建议 115件。其中,危化品领域立案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50件。高忠祥  王谦  宋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