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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

    闫昌娥、刘世虎、刘兴福、闫银昌:

    根据我行与闫学同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在我行编号为(青州)农信借字(2007)年第070620023号《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32000 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闫学同,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