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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检察长走进党校作专题报告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央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近日,临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王钦杰应邀到临沂市委党校,为 2021 年秋季学期主体班次学员作专题报告。

    据了解,本次宣讲活动是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要求的具体举措。

    授课由临沂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宗海主持,第67 期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第49 期乡镇领导干部进修班、第33 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和市委党校教师共180余人参加。

    “《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王钦杰检察长以“检察制度的历史演进和新时代职责使命”为题,介绍了中国检察制度发展历史脉络、改革开放以来检察机关的发展历程,并重点宣讲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结合贯彻落实《意见》,王钦杰检察长明确提出要在现代化社会治理建设进程中展现检察担当。依法办理各类案件,以“正当防卫”“保护英烈”等典型指导案例弘扬法治精神,主动引领社会法治道德风向。持续更新法律监督理念,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服务“六稳”“六保”,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如我在诉”的境界用心做好检察听证,探索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提质量、聚能量的“五量”管控工作法,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保障民生福祉。

    “王钦杰检察长的授课,让我们对《意见》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系统的认识,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了全面详实的了解,下步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 ,在工作中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石玺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自《意见》下发以来,临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按照全市检察工作“1368”工作思路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良好氛围,取得扎实成效。在检察长带动下,各县区(开发区)检察长带头宣讲《意见》6次,宣讲新思想、法律法规等20余次。

    王洪松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