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衡青莲:
根据张培昌与李耿于2021年10月15号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张培昌已将对借款人衡青莲享有的(2014)南民初字第706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一并转让给李耿。
现特公告通知,请你方向受让方李耿履行上述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张培昌 李耿
2021年10月15日
衡青莲:
根据张培昌与李耿于2021年10月15号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张培昌已将对借款人衡青莲享有的(2014)南民初字第706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一并转让给李耿。
现特公告通知,请你方向受让方李耿履行上述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张培昌 李耿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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