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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检察院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近日,商河县检察院对一起在交通肇事案中受重伤致残的军人家属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向其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该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系军人王某某父亲,犯罪嫌疑人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将被害人撞倒,导致被害人右小腿截肢,伤情评定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高昂的医疗费导致被害人家庭生活雪上加霜。了解到王某某家中情况后,商河县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到被害人家中走访,在认真核实被害人家庭的困难情况后,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被害人申请到5000元司法救助金。当从商河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到救助金的那一刻,王某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张玉杰  王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