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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为引导全社会关注革命文物、 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红色基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与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召开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活动部署会。

    此次专项活动自2021年 8 月至2021年底开展,分部署动员、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总结反馈四个阶段。专项活动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 宣传教育” 四个“ 全覆盖” 工作标准,对泰山区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散葬烈士管理保护工作存在墓体损坏、环境恶劣、管理缺失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对庆祝建党百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升泰山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发挥正向社会效益。

    部署会上,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度民从烈士纪念设施法律适用、 保护监督范围、 负有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职能、 检察机关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等方面作了发言,提出检察机关与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下一步,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将积极落实《关于开展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要求,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诉前会议、听证会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认领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办理革命文物、 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案件中,主动与文物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协作配合,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推进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泰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