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史海 第3版

公 告

    济宁驰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吕世玉要求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36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任劳人仲案字【2021】第501号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9月23日下午14时 3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34号,联系电话:0537-566161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 〇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