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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相关下属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后续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0217127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台州兆银三号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告资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