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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刘灿玉:

    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债权转让事宜向你通知如下:我行对享有的刘灿玉债权[债权对应合同:平银平安银行济宁分行个信贷字 2018第 RL20180917003776号]本金 76113.05 元、利息、罚息、复利及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已于2021年8 月 16 日一并转让给王丛丛。请你们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王丛丛履行债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