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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本报讯 4月9 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围绕服务乡村振兴、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在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奋发新作为、展现新担当。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助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要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学史明理,因地制宜创新学习教育形式,谋划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号脉立规,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部署,对于落实“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 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持续督促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加大金融犯罪打击力度,与有关部门形成治理合力,助力加强金融监管,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要重点加强对绿色低碳、节能降耗技术研发企业的服务,突出强化对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会议强调,《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充分认识组织处理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组织处理的原则方式、适用情形、处理程序,切实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政治监督要求,重点管住“关键少数”,严肃做好组织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将贯彻《规定》落实到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融入到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制度机制衔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和权威。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健全落实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强教育引导,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刘超  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