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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重燃20个家庭“希望之火”

    “这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让申请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达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目的,我也切实感受到了群众对检察院的满意度。”淄博市人大代表唐丽敏在沂源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现场说道。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效维护当事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沂源县检察院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6人作为听证员,对涉及农民工欠薪案和假化肥案的20 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6月至7 月,翟某某雇佣侯某某等9 名农民工在济南市钢城区某村从事“户户通”工程。工程完工后,侯某某等人多次向翟某某讨要工资,翟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按约定期限支付工资。务工的9人中有 5人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余4人也处在贫困边缘,因翟某某欠薪行为导致生活更加困难。今年1月19 日,侯某某等人向沂源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依法查明翟某某欠薪事实后,该院于1月20日向沂源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指派专人对案件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翟某某于2月7日前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由于翟某某外债累累,没有还款能力,未按照调解协议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救助申请人足额获取劳动报酬遥遥无期。

    2014年至2019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既未办理销售化肥合法手续,又明知某复合肥系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然多次购进,并销售 42 吨获利。救助申请人王某某等11户果农,在使用该“复合肥料”后,盛果期的桃树、苹果树、葡萄树等出现大面积树叶发黄萎缩、落叶不坐果,甚至死亡现象,11 户果农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经依法审查,11 位救助申请人以种植果树为主要经济来源,此次假化肥案不仅造成果树当年减产,而且极大影响了未来预期收益。案发后,11 户果农未获得嫌疑人任何经济赔偿,导致家庭生活拮据。

    听证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周国来介绍了公开听证程序、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近年来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阐述了救助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听证案件的基本案情、审查核实情况以及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

    “检察院实实在在地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着力解决了他们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体现了司法温情和检察温度。 ” 人民监督员李振义作为听证员在现场发表意见时说。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救助申请人的家庭和生活状况后,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予以司法救助的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最终一致认为20 位救助申请人均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听证会获得了与会人员一致好评,听证员对沂源县检察院主动作为,依职权“主动救济”,强化内部协作,做到“应救尽救”,服务保障民生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沂源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刘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