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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带货摆摊﹄

    阳春三月,风清日暖。第 58 个“学雷锋纪念日”如约而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 学雷锋纪念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3月5日下午,省检察院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走进“双报到”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社区,开展主题为“三月春风十里  不如‘学雷锋’的你”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

    走进活动现场,一股浓厚的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检察官们耐心地解答居民提出的遗产继承、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问题,重点宣讲今年 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引导社区群众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近百米的法治长廊成为该社区法治宣传阵地。

    “看到检察院的人在这‘摆摊’,我赶紧跑过来了,咨询困扰我已久的房产继承问题,几位检察官认真听我讲述案情,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耐心地帮助我,给我出主意。”济南市民徐大爷说。

    24 岁的小朱正咨询冒领信用卡问题及检察业务职能,小朱说:“终于知道检察机关的具体职能是做什么的了,我要多补充一下法律知识。”

    志愿者们向居民们发放《山东等检察机关电话信访、网络信访联系方式》《12309检察服务尽在手》《群众来信明白纸》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普及了法律知识,激发了市民学法用法的热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省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引领作用,多次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精准法律服务,通过定期走访街道等形式了解社区建设情况和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和筑牢基层组织基础。

    甸柳庄居民贾先生说:“经过几位检察官这么一讲解,法律知识更清晰了,在今后生活中,我要更积极地学法、知法、用法,并将这些知识分享给朋友和家人。”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