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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济南伊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路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济槐劳人仲案字〔 2020〕第 1432号),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槐劳人仲案字〔2020〕第1432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到本委(地址:济南市北小辛庄西街24号)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