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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年1月28日

    陈程程:原告熊国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安个家润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秋娣诉青岛中纺四季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个家润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成菊、王梓宇:原告宫象海诉你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解品:原告宫振清诉你买卖合同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2民初 10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喜波:原告程雪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2 民初8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徐国芬、杨明锡:原告迟风英诉你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2民初750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胡珺 、徐建青:本院受理原告王忠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282民初1068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陈思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即墨市海鸥鞋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54850 元,并支付利息损失。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1 民初1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魏兆强、贾培友、青岛龙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姚有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你给付劳务费 337000元并赔偿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胶州市人民法院

    纪仁君:本院受理青岛珍旺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732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胶州市人民法院

    陈富霞、贺涛涛、青岛金默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一、被告陈富霞、贺涛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借款本金95 841.37元。二、被告陈富霞、贺涛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借款利息11907 元,罚息9106.42 元,并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7月1 日起至实际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及罚息。三、被告陈富霞、贺涛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4 180元。四、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对被告陈富霞名下的位于胶州市铺集镇胶河大道路1号14 号楼 2单元 601 户房屋(预告抵押登记证号:胶房地预市字第 201219287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青岛金默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陈富霞、贺涛涛追偿。六、驳回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2837 元,由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承担130元,由被告陈富霞、贺涛涛、青岛金默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707元。案件公告费 1200元,由三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鲁0281民初6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在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月芹:本院受理原告刘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1民初457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不准予原告刘飞和被告孙月芹离婚。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兆礼:本院受理原告崔乐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1民初693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刘兆礼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崔乐玉借款本金200 000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兆礼:本院受理原告崔乐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281民初693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刘兆礼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崔乐玉借款本金200 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陈跃:本院受理原告张彬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0)鲁0281民初 726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彬伟借款本金 120 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郑欣茹: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忠军诉郑明恩、郑忠胜、郑欣华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洋河法庭(九龙社区驻地)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震、王玉发、王开永(王永):本院受理原告栗夫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 0406 民初13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1日10 点整在本院北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房伟、郑广玲:本院受理原告房茂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406民初197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12日9点30分在本院北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武江涛律师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13201310526435,执业证流水号:10958440,此证作废,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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