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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察部:

创新“派驻+巡回”打破“脸熟情近”

    “十三五”时期,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关于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精心谋篇布局,大胆探索实践,研究出台《山东省检察机关监狱检察工作规范》《山东省检察机关对监狱跨域交叉巡回检察实施办法(试行)》,逐步形成省检察院以组织跨域交叉巡回检察为主,市级院以“派驻检察+日常办案”为主,以专项检察、机动检察为补充的检察监督“山东模式”。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专题介绍经验,最高检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山东经验。

    坚持一体联动推动跨域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

    充分发挥省检察院主导、市级院主体作用,突出跨域交叉联动优势,省检察院每年初下达交叉巡回计划,调动整合全省监狱检察力量有步骤推进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各交叉巡回检察组在省检察院授权范围内以省检察院名义开展工作,通过大胆创新检察方式,不断拓展巡回检察的深度、广度和精准度。对检察发现的监督案件线索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省检察院通过提级办理、交监狱驻地检察机关办理、授权交叉巡回检察组直接办理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强化跟踪问效,切实提高了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的“含金量”。

    2018 年巡回检察改革以来,已组织开展四轮交叉检察,有效解决了“脸熟情近”“讲交情顾面子”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调整优化巡回检察方式手段

    针对巡回检察制度设计和运行实践中暴露出的短板不足,省检察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修订监狱检察工作规范,将常规巡回检察的频次从每二至三个月开展一次,调整为对每个监狱的“常规巡回检察+交叉巡回检察”总频次为一年一次。

    充分发挥常规巡回、交叉巡回、专项巡回、专门巡回检察方式的优势作用。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各地开展巡回检察情况纳入对市级院年度工作考核,所占分值为刑执条线考核评价分的15% ,极大激发了各地工作积极性。

    坚持派驻为本全面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派驻检察虚化弱化突出问题,一方面赋予派驻检察室独立行使的六项职责,规定了必选动作,压实了司法责任;另一方面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全省 33个监狱检察室现有派驻检察人员113 人,其中30 个检察室有专职检察官36 人,每个检察室均能保证每周在岗2个工作日,其中3个检察室已建立每个工作日到岗上班制度。个别人员力量较薄弱的地区,探索采取部室合一、联合派驻等灵活方式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把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监管执法一线。

    监狱巡回检察改革以来,共开展各类巡回检察284 次,提出纠正违法321 件、检察建议194 件,均得到及时整改落实,立查职务犯罪案件5 件,达到了改革预期目标。

    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