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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拍卖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 10时

    拍卖地点: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会议室

    拍卖标的: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下列债权:

    1、姚令学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14.8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15日,由陈全芝、刘立军、姚子华、姚苓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47150元及利息。

    2、付炳传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8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9年7月 18日至2010年7月12日,由付伯杰、付来传、刘吉兰、付恩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9242.3元及利息。

    3、付伯杰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2笔、金额15万元,贷款期限分别为2009年2月 17日至2010年2月 16日、2009年2月18日至2010年2月10日,均由付炳传、张另传、孟凡芹、付玉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29206.99元及利息。

    4、刘京自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3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0月10日,由王彬、刘春、张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3085.86元及利息。

    5、张淑军在费县农商银行汪沟支行贷款2 笔、金额6 万元,贷款期限分别为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4月20日、2006年7月26日至2007年3月25日,均由贾瑞存、张传文、张传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7625.89元及利息。

    6、张宗合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5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9年9月5日至2010年8月20日,由姬广余、吕永、刘玉学、朱圣奎、付信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5604.98元及利息。

    7、英成龙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 13.9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7月11 日至2012年6月10 日,由郑开同、桑永利、袁东东、陈国庆、陈鲁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4309.02元及利息。

    8、孙迪夫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0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10日,由孙迪友、谢召贵、孙迪华、任俊学、王振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5040元及利息。

    9、任广利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 9.6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5月31 日至2013年5月25 日,由任广华、任广增、王桂英、任长青、李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 元及利息。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有意向者可向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管理部了解详情。

    意向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于2021年1月27日17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0539-8135277

    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121号

    临沂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