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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让企业“活下来”

    本报讯 近日,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在宋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中,宋某主动投案,上交全部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经核实,涉案公司一直正常经营,且按时纳税,纳税额较大,宋某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宋某一旦被定罪羁押,将导致该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数十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为保障企业发展稳定,检察机关拟对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相关案件事实、证据,对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全面阐述。与会的三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介绍,全面了解案情后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赞同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并对本次公开审查听证会予以充分肯定。

    听证会结束后,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进行交流,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工作给予高度赞扬,认为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慎诉的司法政策,有助于民营企业渡过疫情困难期,帮扶企业的同时也保障了民生,对于企业经营者的现场普法教育,有助于其深刻悔过,提升企业依法经营和积极承担责任的意识。 薛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