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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一场理论研究﹃盛会﹄

︱︱第十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侧记

    匠心雕琢,时光淬炼,硕果累累,精彩纷呈。11月24日,主题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第十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山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在临沂召开。

    此次年会由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联合主办,主要目标是共同研究如何丰富“检察智库”、优化检察供给,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提升“检察产品”供给质量,更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到会指导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出席并讲话,临沂市委书记王安德、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宏伟分别致辞,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作专题讲座,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周洪波、 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覃匡龙、最高检研究室办公室主任吴峤滨,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出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主持会议。会议特别邀请7 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到会指导。

    万春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年会召开之时,正逢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之际。 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从政治上来把握、创新上来落实、实效上来衡量。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引领检察理论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万春强调,理论是行动的先导,自信的源泉。要更好地建机制、搭平台、强保障,争取多出成果、出精品,丰富“检察智库”,服务检察实践。他认为,山东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研究力量,推进“检察智库”建设,走“开放式”检察理论研究道路值得肯定;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去年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首次强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山东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很有意义。

    我省抗日根据地的检察制度发端于沂蒙,我国的检委会制度也诞生在这里。

    陈勇指出,近年来,我省检察工作形成了“一体四点两翼”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监督事项从办事向办案转变、监督手段从粗放向精准转变、监督方式从单打向合力转变、监督模式从封闭向开放转变,更加注重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良性互动,共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更高需求和期待。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有 9 项法律监督核心业务排名全国第一、29项排名前五、42 项排名前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数,纠正违法、纠正漏诉和检察建议采纳数均位居全国前列。

    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陈勇要求,理论研究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研究能力提升,积极服务检察实践,要上水平、出精品,让源源不断的检察供给为全面依法治国持续助力,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的检察产品。(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