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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20102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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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对张振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董相信。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张振、保证人张文义、张启金、张启旭依法向新债权人董相信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董相信(买受人)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