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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如何?回头看

    “苗 木成活率在95% 以上,达到设计要求。”“造林密度每亩株数在120株以上,达到设计要求。”在收到县主管部门关于补种复植验收情况说明后,沂源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义红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实效果,近日,沂源县检察院邀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第三方代表”,联合县主管部门,深入沂源县东里镇、中庄镇、鲁村镇和燕崖镇,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实地回访。

    去年以来,沂源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职中先后发现,辖区内存在失火致使森林火灾、非法开垦林地、擅自采伐林木等违法问题,多处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由于案件当事人未按要求及时补植,社会公共利益一直处于受损状态。为此,该院依法向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林地植被,恢复林地生态。

    实地回访过程中,沂源县检察院与“第三方代表”严格按照验收依据、验收标准对树高、全冠幅、带营养钵、栽种株数、株行距等进行认真核查,全面、客观评估检察建议的效果和作用。经查验,4处受损山林补植复绿成活率均达到95% 以上,全部符合生态修复规划设计要求,受损公益得到及时、有效恢复。

    今年以来,沂源县检察院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整改落实贯彻到案件办理全过程,采取“当面沟通、跟踪问效、落地生根”三步法,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案件质效,着力为建设生态沂源贡献检察力量。刘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