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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赋予群众“话语权”

烟台市检察院自主研发“掌中评”监督平台提高司法公信力

    本报讯 近日,烟台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掌中评”外部监督平台上线,对办案进行动态、全程监督,推动司法办案实现“两满意三提高”的目标,即案件相关人对办案程序和实体满意,提高专业素养、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随着司法责任制“放权”、捕诉一体“集权”、认罪认罚“协商”的推进,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日益重要。“ 掌中评”外部监督平台涵盖案件信息查询、监督意见建议、办案综合评价、律师预约服务等模块,主要具备四个特性:一是受理案件和相关主体的全域性,全部案件均可导入该平台,实现办案监督全覆盖;全部案件相关人,包括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司法办案人员等均纳入参与监督评价范围。二是监督视角的全息性,案件不同相关人从不同视角、立场、诉求出发,对案件和检察官进行监督评价,多元多角度反映检察工作情况。三是案件评价的综合性,案件办理完结后,相关人可对检察官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办案质量等办案各环节进行综合性评价。 四是评价结果的应用性,监督意见和评价情况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起到纠错、引导、激励作用。

    平台采取制式化运行模式,操作便捷高效,通过“ 三表两报告” ,即案件相关人信息采集表、监督意见表、满意度星级评价表,案件质量评查报告、 纪律作风调查报告,达到“四个一”的运行效果。信息查询一键操作,受理案件后,案管部门在后台填录相关人信息采集表,相关人登录平台后,可以直观看到受案时间、承办部门、办理阶段、办案时限等信息。即时监督一触即发,监督意见表的内容分程序、实体、廉洁三类,涵盖有无过问、插手、干预办案情况以及实践中较为典型的 10 个主要问题,相关人可即时、多次提出监督意见,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意见反馈一体成型,成立专门外部监督委员会,确立接诉即办原则,对监督意见分类分流处理。案管、检务督察等部门具体核实监督意见,分别形成质量评查报告、纪律作风调查报告,提交监督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集中对外发出。监督意见线上提交、办理、反馈,实现有据可查、有因可循、有责可追。综合评价一举多用,案件作出终结性决定后,相关人收到系统推送的“ 星级评价表”,进行一次性评价,平台根据星级个数自动计算满意度情况,并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

    “掌中评”监督平台为案件相关人开通了实时监督渠道,充分赋予“话语权”,让相关人及时有序发声,有利于及时疏导稳控相关人情绪。同时,平台汇集整理监督意见、综合评价等大数据,深挖数据价值,通过线性、饼状、柱形可视化图谱分析,实时更新展示意见数量、问题类型、风险领域、群众满意度等信息,与内部案件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有效联动,形成良好的司法办案质效监控体系。缪淑妮  孙佳